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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杜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区招商公告
在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福州(杜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区建设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为了确保新市场尽快投入使用,经福州(杜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招商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对贸易区店面进行招商并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
1、大米类经营区152间店面(贸易区第1、2、3、4、5、6、7、9座),其中第6座16间店面只有当报名承租店面间数超过136间时才推出招租;
2、面粉、食用油脂、粮食复制品、豆杂类经营区36间店面(贸易区第8、10座);
3、粮食饲料类经营区20间店面(贸易区第14座
)。
二、租赁时间和租金标准
本次店面首期租赁时间为2年。具体标准租金见附图。
三、优惠条件
1、首期租赁免一年租金,下一期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权。
2、整座店面租赁(范围为第1、2、3、4、5座店面中的4座,报名人每人只允许报名承租1座,报名承租达到4座截止报名)按标准租金优惠10%。同座店面单双连号成片租赁(若连片租赁店面间数为奇数应留偶号店面供他人租赁)按标准租金优惠2-5%(两间店面优惠2%,每增加一间店面增加优惠0.5%,最高优惠5%)。
3、原市场承租户搬迁至新市场,在搬迁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含5日)搬迁完毕的,按本人承租新市场店面数每间发给奖励性补贴2000元;5日以后搬迁完毕的,按本人承租新市场店面数每间发给奖励性补贴500元;超过公告规定搬迁时间的不予补贴。
4、起租时间为公告关闭东站旧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之日。
5、从事粮食经营免工商管理费三年。
6、在规定报名时间首日报名者免两个月市场管理费。
四、付款方式和其他规定
1、报名人在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报名人为单位的带单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按租赁店面间数每间缴定金2万元,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2、市场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定专业公司负责统一制作店标和店内办公室隔间,每间店面预缴500元的店标制作费,需要办公室隔间的,每个办公室隔间预缴3500元制作费,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3、租赁店面必须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清第二年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物三个月标准租金的全部金额)和制作店标、办公室隔间的预缴款。
4、市场管理费从租赁店面移交之日起按租赁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标准收取。
5、承租者要遵守市场经营区域划分规定进行经营,违反规定,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干预,直至终止合同。
6、承租店面在公告正式关闭东站旧粮食市场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业,否则视为违约。
五、具体实施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选房程序和规定
1、店面招商实行统一时间报名,分规模抽签,按签号顺序由小到大依次选房。为了界定抽签的先后顺序,报名时按规模和报名先后由小到大发给不同租赁规模的抽签序号,届时凭不同租赁规模的抽签序号分批抽签选房。
2、报名后不抽取签号,或抽取签号后不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合同并缴纳规定款项的均视为弃权,弃权者定金不退回,已选店面另行安排(详见《招商具体操作有关规定》)。
(二)、时间和地点
1、11月25日-2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为承租报名时间,其中整座承租报名时间限为11月25日上午。
地点: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5号)。
2、11月27日下午4:00组织承租者集体看房。
3、11月28日为大米类经营区承租者抽签选房、签订选房确认协议时间。其中,整座店面承租者作为第一批,同座店面单双连号成片承租者作为第二批,单间店面承租者作为第三批,凭报名序号依次进行抽签选房、签订选房确认协议。抽签开始时间为上午8:30,所有承租者必须准时到场。
地点:新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交易大厅(福州市闽侯县杜坞)。
4、11月29日上午8:30为食用油脂、面粉、粮食复制品和豆杂类经营区承租者抽签选房、签订选房确认协议时间。下午2:00为粮食饲料类经营区承租者抽签选房、签订选房确认协议时间。上、下午均分两批进行,其中同座店面单双连号成片承租者作为第一批,单间店面承租者作为第二批,凭报名序号依次进行抽签选房、签订选房确认协议。所有承租者必须准时到场,地点同上。
5、12月5日—12月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为缴款签订合同时间。
地点: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5号)。
六、本公告未尽事项以租赁合同书为准。
七、招商咨询热线
联系人:周
欣
电话:13696888595
陈
一
柳
电话:13860629793
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
200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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