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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述评]
福州市十二月中旬粮情简报
在20世纪的最后半个多月里,福州市的粮饲价格较为平稳。
米、谷类:早谷的价格仍保持在1000元/吨,与前期基本持平;晚谷的到货量有所减少,峡南水路到货量比前期下降了27%,成交价保持在1040-1240元/吨左右,本期省外晚谷较省内晚谷的来量有所增加,且价格较低,占据了福州的大部分市场,江苏梗谷继续跌至1200元/吨;早米的价格保持在1440元/吨,省内晚米的价格为1600-1640元/吨,安徽晚米为1460元/吨,江苏梗米为1800-1860元/吨。
玉米:本期的玉米价格保持在940-1040元/吨,新旧玉米的价格仍很悬殊,成交量变化不大。产区吉林的价格有所上扬,升幅为2.2%,其中水分为18%的新玉米平均价为760元/吨,水分达标的玉米仍可卖到910元/吨。
大豆、豆粕:大豆的价格本期有所上扬,价格在2100-2140元/吨,比前期升幅1.86%。豆粕的价格同时也有所上涨,均价为1760元/吨,最高价为1800元/吨,最低价为1740元/吨,成交量总体变化不大。
其他饲料品种中,次粉为940-1060元/吨,略有回升;麦皮价格仍在880元/吨徘徊;菜籽粉价格在620-700元/吨;山东鱼粉价格在4200元/吨。
[政策法规]
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今天在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围绕粮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巩固成果,推广经验,推动和保证粮改工作顺利进行。
在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各地开展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后,何勇对明年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明年要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粮改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否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认真执行按质论价和优质优价政策;是否执行国务院确定的粮食顺价销售原则,制止低价亏本销售;非主产区的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是否报经国务院审批;粮食超储补贴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位,以及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还要跟踪督查,确保粮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粮改政策的案件,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梳理,抓紧调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粮改政策的行为,截留、挤占、挪用粮食资金的行为,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挥霍粮食资金等腐败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国家从明年起全面整治批发市场
国家工商局准备从明年起分期、分批地清理整治各类批发市场。这是国家工商局市场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重点联系批发市场总结会上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认为,与一般商品市场和零售企业相比,批发市场的成交量大,社会影响面广,因而对其管理也应当更为严格。据悉,此次整顿对象既包括经营主体的整治具体涉及四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开办主体,从严审查其开办资格。目前批发市场的开办单位五花八门,而今后将会在这方面有所限制,尤其是大型市场,其目标都要改为按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实行比从事零售业更为严格的资格审查。工商部门在审查从业申请时,将会查验申请人的注册资金量及有关违法经营记录。另外两方面规定则是针对经营主体与开办主体之间的关系及人市中介机构、经纪人行为而制定的。商品规范的重点包括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清缴与查处,打击骗买骗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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