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23期

第25期

200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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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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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述评]

 

福州粮食市场一周(8.20~26)行情综述

 

    本周(8.20~26)福州粮食市场略显疲态,各品种价格大多呈小幅回落之势,市场需求不旺。
    米、谷、麦、油:本周福州市场早米、谷基本保持前期的水平,其中2001年江西早籼谷批发价格在1060~1080元/吨,本省01年新早谷市场较少,价格在1100元/吨左右,98年旧早谷市场销售价格依然保持在1020~1040元/吨,其旧早米价格在1460元/吨,新早米价格在1500元/吨左右,不如旧早米好销。本周本省晚谷价格继续保持在1140元/吨,本省晚米继续受到江西“528”等早杂交品种的冲击,市场依然显现疲弱之势,价格在1580~1620元/吨之间,目前市场销售的江西“528”等丁优早杂交米品质较前期好,价格一般都在1720~1800元/吨,不少商户创建了自己的品牌,并努力使自己品牌的大米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因此,这些新品牌的大米一般较注重质量和信誉。本周东北米、江苏粳米价格继续在前期的价位徘徊,东北米价格一般在2260~2280元/吨,只有部分如“辽丰”、“银珠”等知名品牌的东北米销售价格在2360元/吨左右;江苏粳米价格保持在2080~2200元/吨,波动不明显。本周福州市场江苏2001年产红小麦价格在1220~1240元/吨,饲料用小麦价格达到1180元/吨,市场依然旺销;福州市场山东2001年白麦价格在1200元/吨左右,市场需求较少,目前市场高面筋小麦价格依然较高,销售价格可达到1320~1340元/吨,甚至更高。目前产区小麦收购价格在1060~1080元/吨,价格呈现上涨的态势,预计后期小麦价格还有一定的上涨空间。本周福州市场菜籽油价格在前期冲高后有所回落,价格在5100元/吨,由于国内油菜籽供大于求的局面一时还难以改变,菜籽油价格低迷的格局还将会继续保持。
    玉米、大豆、豆粕:本周福州市场玉米价格有小幅回落,目前市场销售价格在1280~1300元/吨,由于福州玉米经销商前期到货的成本一般都在1300元/吨左右,杀跌的意愿不足,因此,在消耗完前期的库存之前,福州玉米价格下调的空间不大,短期内将以小幅盘跌为主。目前产区吉林平均车板价1060元/吨,较前期跌幅近6%,港口大连平仓价在1160~1180元/吨,较前期下降20~50元/吨,短期内产区将难以摆脱弱势调整的格局。本周福州大豆价格基本保持在2240~2280元/吨,到货量不大,市场销售平平,目前产区黑龙江三等大豆1850元/吨,较前期涨幅为0.38%,吉林省地产大豆平均车板价在1980元/吨左右,大连港口价格为2140元/吨左右 ,从目前产销区的价格来看,价格基本在前期的价位徘徊,预计短期大豆价格还将继续保持盘整的格局,中、长线稳步盘升的可能性较大。本周福州豆粕价格继续走出向下调整的走势,价格为1840元/吨,较前期下跌了5.15%,从八月初豆粕价格在2000元/吨受阻回落以来,累计跌幅已达到8%。造成八月份豆粕价格大幅回调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其一,七、八月份大豆进口维持较高水平。据海关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国内共进口大豆183万吨,预计8月份国内将进口大豆120-140万吨,9月份将进口100-120万吨。大豆进口量的增加是近期抑制豆粕价格上涨导致冲高回落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二,福州豆粕五至七月份累计升幅较大,目前调整应属正常。从五月中旬开始,福州豆粕价格在1770元/吨开始触底反弹,八月初涨至2000元/吨,累计涨幅达13%。通过八月份的调整,目前价格已基本调整到位,进入9月份以后,国内饲养业将进入一年中的旺季,为满足“两节”期间城乡居民对水产品的旺盛需求,饲养业将会增加饲料的需求量,并相应地拉动对豆粕的需求,预计后期豆粕价格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横盘后,将会继续走出稳步攀升的走势。
    其他饲料品种:本周福州麦皮、菜籽粉价格基本稳定在1060元/吨、1150元/吨。次粉价格小幅上涨,价格为1220元/吨,秘鲁鱼粉价格有冲高受阻的迹象,价格从4850元/吨回落到4750元/吨,短期将有进一步回调的可能。

 

2001年第一轮省专稻谷竞价交易(拍卖)会将在九月中旬举行

 

    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消息,2001年省级专项储备稻谷第一轮竞价交易(拍卖)会将于9月中旬在福州市举行,本次拍卖的标的为94~97年进仓的稻谷两万多吨,其中早谷12000多吨,晚谷8000多吨,存放地点分别在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要求参拍人员必须是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粮食批发业务(含加工厂)的法人或个体经营户以及用粮单位,报名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交纳一定数额的交易保证金,正式的拍卖公告将在九月初发布。

 

国内一周(8.17~24)玉米行情分析

 

    吉林交易不活跃,由于预期秋粮收购困难,各粮库在低价位不愿销售,粮食集团的销售商面临还贷压力,没有资金进行采购;大连本周由于多数经销商急于偿还农发行贷款,低价销售,导致价格大幅下滑。目前港口库存大约18-19万吨(另外近期将有4-5万吨小麦到港),港口现有玉米多转做出口,内贸很少,交易清淡;上海价格仍处低位,主要原因①东北陈化粮的推出,使价格平稳下降;②小麦替代玉米,抑制价格上行。福清、福州价格与上周持平,库存密集。仓库的销售没有码头旺盛。由于前期商家采购成本较高,如卖出保本或微赔,不卖又担心后势价格继续下跌,因而销售心理比较矛盾;江苏目前市场成交量不大。因有少量新玉米(本地)逐渐上市,造成价格阶段性下滑,大部分商家都用一点进一点,不敢留库存;广东价格继续走低,到港货源集中,截止22日已有12万吨玉米到港(主要来自大连、秦皇岛、丹东等地),目前港口压库现象严重,库存达17-19万吨。由于价位不理想商家交易不积极;海南价格基本平稳,码头成交价继续走低。造成市场销量低迷的主要原因①是前期供应商采购成本偏高;②各养殖户纷纷选择小麦、稻谷做替代品。但大饲料公司虽然也采购稻谷,为保证质量,质量较好玉米仍是他们寻购的焦点;③港口仓库货位非常紧张,为不使玉米遭受露天之苦,许多经销商都赔钱销售;浙江西价格继续走低,暂时没有车皮到达。前期一些饲料厂库存基本没动,由于10月份山东新粮将要上市,买家都持观望态度。

 

近期国内油脂市场综述

 

   7月中旬国内植物油价格受国际市场棕榈油价格大幅上升的影响开始启动,特别是菜籽油受后期油菜籽供应不足的影响较大,加工厂普遍对菜籽油存在惜售心理,造成植物油价格在一个月内大幅上升,价格上涨幅度达到8%。8月中旬国内部分厂商对价格进一步上升存在疑问,因此逐渐开始加大植物油销售数量,植物油价格上涨的势头减弱,豆油由于供给比其他油脂品种充足,价格回落幅度较大。
   今年由于全球油菜籽产量大幅减少,国际市场油菜籽价格从年初205美元/吨上升到目前的260美元/吨,上涨幅度非常大,而国内的油菜籽价格并没有随着国际市场价格上升,使得国内厂商不愿意进口油菜籽。这样进口油菜籽的大量减少,必然导致菜籽油供应的下降。7月份随着国产油菜籽的逐渐消化,加工厂普遍感觉10月份后,工厂将没有原料加工,菜籽油和菜籽粕供给将减少,菜籽油价格存在上升空间。同时由于马来西亚棕榈油产量下跌,出口需求又较为稳定,使得今年年初的巨大库存下降,大大出乎市场原来的预料,精炼棕榈油价格从6月份的248美元/吨上升至7月份的325美元/吨,导致进口棕榈油成本大幅上升,国内各口岸的棕榈油价格也随之上涨。棕榈油和菜籽油价格的上升拉动豆油价格,但豆油供给的充分性,又限制了豆油价格上升,8月中旬豆油价格先于棕榈油和菜籽油回落。
   虽然进口油菜籽的大幅下降,将导致菜籽油供给的减少,但大豆压榨量的上升和国产油菜籽产量的增加及国产油菜籽含油的上升,将大大弥补进口菜籽减少对油脂市场的冲击。
   今年作物年度进口菜籽有可能减少180万吨,但国产油菜籽产量较去年上升40万吨,同时今年国产油菜籽由于品种改良,含油率普遍比去年上升1-2%,使得菜籽油供给比去年减少的幅度减弱。综合国产和进口菜籽两方面的情况,估计菜籽油供应量减少在45万吨附近。今年由于饲料需求比较旺盛,大豆压榨量上升较大,估计全年大豆压榨量比去年上升200万吨,因此豆油的供给增加34万吨,豆油的供给就显得较为充分,增加的豆油量将填补油脂市场中因菜籽油减少而形成空缺。今年国家发放的进口棕榈油配额比去年略有增加,因此今年棕榈油进口量将大于去年,也将有益于缓解菜籽油供给减少对油脂市场的冲击。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虽然菜籽油由于油菜籽原料供给减少,直接导致菜籽油供给下降,但由于豆油和棕榈油的供给在今年都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大大削弱了菜籽油供给减少对整体油脂市场的影响,整个油脂市场的供需大体平衡,因此我们认为植物油价格进一步上涨存在困难。但在豆油、菜籽油、棕榈油三者中,大豆和油菜籽加工比较稳定,因此豆油、菜籽油的变化应不会太大,棕榈油则还存在很大的变数,将左右未来国内油脂市场的价格。因此国际市场棕榈油价格如果继续上涨,国内厂商只能放弃进口,或再次提高棕榈油价格。如果放弃进口,国内油脂市场的供需将失衡,供给减少必然导致植物油价格上升。提高棕榈油价格将拉动菜籽油、豆油的价格。国际市场棕榈油价格的上涨或下跌,将左右未来国内油脂市场的价格。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市场中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大量发放进口植物油配额,这必然导致国内植物油价格下跌。我们反对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我们发现我国这几年植物油价格大跌后,其与国际市场价格已相差不多,以毛豆油为例,在8月份按照国家进口配额规定的增殖税和关税进口毛豆油,其进口成本要高于国内目前价格150元/吨。因此如果按照目前的价格,即使国家发放进口毛豆油配额,国内也不会有企业去进口毛豆油。

[粮食生产]
 

近期国内产区粮食生产情况

 

    东北地区旱情大部解除,玉米长势好转,西南、西北长势仍相对较差。东北地区,当前黑龙江东部地区生长状况较好,中部(哈尔滨、绥化)和西部(齐齐哈尔、大庆)地区较差。吉林省中部(长春、四平)地区玉米长势正逐渐转向正常,西部(白城、松原)地区长势不佳,其中松原地区玉米长势自8月初以来呈现出转差迹象。 辽宁省东部地区(鞍山)长势逐渐转向正常,中西部地区(沈阳、朝阳、阜新)地区长势明显趋于正常。虽然上述地区玉米长势总体好于7月份,并已从8月中旬开始陆续进入授粉、灌浆阶段,但当前长势仍不如正常年份。华北黄淮地区山东全省长势总体正常,河北中南部地区(保定、石家庄以南)地区长势较好,北部(承德、张家口)地区长势差。河南省北部地区(安阳、新乡)、中部地区(郑州)和东部地区(商丘、周口)长势总体正常,南部地区(南阳、信阳、驻马店)长势较差。山西省北部地区(忻州、五台)长势普遍较差,中部地区(太原、榆次)长势基本正常,南部地区(临汾、运城、晋阳)长势普遍很差。江苏北部和安徽大部地区,长势较差,其中安徽长势是近年最差年份。西南和华中地区,当前长势普遍不佳,特别是四川、重庆、湖北生长受到干旱严重影响,单产将有大幅下降。
 

今年福建省早稻实测减产19.14万吨
 

据24个国家调查县(市)对100个国家抽中调查村1000个调查地块6021个样本的早稻割实测调查表明:今年我省早稻实测亩产为336.7公斤,比上年增加4.2公斤,增长1.3%;按全省早稻播种面积556.77万亩推算,早稻实测总产量达187.49万吨,比上年减产19.14万吨,下降9.3%。其原因分析如下:
1、早稻播种面积继续减少,是早稻总产量减少的主要因素。受粮食收购政策和农业结构等因素影响,早稻仍然是今年调减的主要品种,使早稻种植面积在去年大幅调减的基础上继续减少。据统计,今年全省早稻播种面积556.77万亩,比上年减少64.68万亩,下降10.4%,因早稻播种面积减少全省减收早稻21.82万吨。
2、早稻亩产呈恢复性增长,但增长幅度不大。因去年我省早稻在抽穗扬花期间遭受暴雨袭击,致使亩产下降幅度较大。从生产趋势看,今年早稻亩产按理应有一定的增长空间。但在早稻生长期间,受到了下列不良因素的影响:
(1)气候条件有利有弊。在早稻生长前、后期,气温、降水、光照等条件均较有利早稻生长,没有出现“倒春寒”天气,光照基本正常,水热条件较好,苗情以一、二类苗为主;但中期气候条件则较差,连续多次的台风,对局部地区早稻生产影响较大,尤其是2号台风,造成福州、宁德、莆田等市部分早稻田受淹、甚至倒伏、空谷增多。与此同时,去年暖冬季节的虫卵,因遇田间湿度大、温度高,从而诱发种种病虫害的发生,局部地区的病虫为害虫较重。
(2)由于良田大多用于种果种菜发展经济作物,种粮用地日趋边远化、地力不高。加之耕作水平下降,田间管理粗放,农业投入减少,也限制了早稻亩产的提高。
(3)是中产优质稻面积扩大。受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导向,今年我省各地大力种植中产优质的早稻,对提高早稻单产有一定影响。据统计,全省中产优质早稻种植面积,比上年扩种30万亩左右,约增长10%。
 

[政策动态]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国务院8月6日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及当前改革的重点。主要内容是:加快推进粮食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完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真正实行省长负责制;粮食主产区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步伐;切实加强领导,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意见》全文如下:
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经过3年多的改革,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粮食收购渠道逐步拓宽,销售市场完全放开,除收购市场在粮价过低时实际保护价收购外,粮食购销价格基本由市场调节,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购销协作关系逐步发展和稳定,已经成为粮食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所增强。但粮食流通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部分粮食品种顺价销售困难;粮食省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有些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国家储备粮规模、结构和管理方式还不完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粮食生产和流通形势的变化,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给粮食产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必须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当前改革的重点是: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粮食产区和销区的各自优势,粮食主销区要加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放开粮食收购,粮食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完善国家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适当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中央财政将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完全包干给地方,真正建立起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省长负责制;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发展粮食生产,在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前提下,赋予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策的权力,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加快推进粮食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实施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为粮食主销区加快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创造了必要条件。特别是东南沿海的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江苏和北京、天津等地区的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潜力较大,粮食市场发育较好,粮食购销形势已发生很大变化,完全可以放开粮食收购,粮食价由市场调节。这有利于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充分发挥各自的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主销区种植业生产结构,为主产区粮食销售腾出市场空间;有利于建立粮食产区和销区自主衔接的经营机制,促进市场粮价合理回升,支持主产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有利于真正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粮食主销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是当前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为了积极有效地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粮食主销区在粮食生产和流通主要依靠市场调节的同时,也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保证粮食供应和粮食市场稳定。
(一)要按照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打破地区自我粮食平衡的传统观念,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   
(二)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三)要按照国家关于“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有关要求充实省级粮食储备,增强省级人民政府对粮食调控的责任和能力。
(四)主销区要采取多种措施与主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以保证销区市场需求的粮源。
  (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主销区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主销区如发生粮价较大波动或者出现粮食供应不足时,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粮,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动用中央储备粮平抑粮价,保证粮食供应。
二、完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进一步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为适应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主销区粮食购销市场化,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要适当增加中央粮食储备规模。在今明两年内,通过新建储备库装新粮和在产区直接收购,使中央储备粮规模逐步达到750亿公斤,保证国家掌握充足的粮食调控资源。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部门研究制定。
(二)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制度,尽快建立管理科学、调控有力、吞吐灵活、人员精干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任务是负责中央储备粮(含食油)的管理和轮换,建立健全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中央储备粮轮换机制,防止粮食陈化变质,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保证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⑵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公司要严格中央储备粮的监管,除经营与储备粮油吞吐轮换直接相关的业务外,不从事一般性商业经营活动。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粮食储备费用,减轻国家财政负担。⑷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将储备粮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⑸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
(三)继续抓紧国家储备粮库建设。为适应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的要求,今后可根据国家财力平衡和粮食储存的实际状况,继续适当安排国家储备粮库建设,以适应安全储存粮食的需要。今年建设的100亿公斤国家粮库,要确保工作质量和建设进度。新建国家储备粮库产权归中央所有,各库所提折旧基金要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国家储备粮库的维修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真正实行省长负责制
按照中央和地方对粮食分级管理的要求,必须健全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地方人民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体制,适当增加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把粮食省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
(一)适当增加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根据建立省级人民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体制的要求,为给粮食主产区更大的支持,从2001年开始,中央适当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按1999年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政策规定,应由地方财政配套的自筹资金,要继续按政策及时足额配套到位。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包干基数调整后,由中央财政专项拨给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一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户储存,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要用于陈化粮价差亏损补贴、粮食出口补贴和消化粮食财务挂账等粮食方面的开支,不准挪作他用。粮食风险基金的具体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并抄报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备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政策应享受的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在资金拨到企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抽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包干基数调整和使用监管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订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基数适当调整后,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建立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核心是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粮食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要求是:⑴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保护好耕地,增加粮食生产投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做好粮食收购和储存,保证向国家提供必要的商品粮和中央储备粮轮换用粮。⑵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有经营粮食资格的企业,积极发展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并要信守合同,促进产区粮食顺价销售和销区商品粮源的稳定供应。⑶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后,各省级人民政府筹集的配套资金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对部分粮食主产区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不能及时到位的缺口部分,继续实行经批准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办法。⑷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建立企业促销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⑸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稳定市场粮价。
(三)因地制宜地调整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各粮食主产区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粮食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实施种子工程的力度,加强粮食优质品种的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工作,坚决淘汰劣质品种。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扶持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发展养殖业和粮食精深加工,促进粮食转化增值。
四、粮食主产区要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
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
  (一)适当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发展节水农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要适当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从全国粮食供求趋势看,今后实行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品种,主要是长江中游地区的中、晚稻谷,东北地区的优等稻谷,黄淮海地区的小麦,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东部的玉米。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可按照这个要求,自行确定实行保护价收购的品种、范围和办法,并注意做好毗邻省际间的价格衔接,同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二)粮食主产区要合理确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粮食生产成本时,为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并使农民得到适当收益,省级人民政府可制定收购保护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批准入市的其他企业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当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要随行就市收购农民粮食。为了探索如何把国家财政补贴真正补给农民,可以在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选择一两个县(市)进行将补贴直接补给农民的试点,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2000年因灾减产延缓一年执行新颁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地区,从2001年秋粮上市起,执行国家新颁的粮食质量标准,有关地区要认真宣传、贯彻,确保入库粮食质量。
  (三)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主产区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指导,积极引导农民生产符合市场需要的粮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改善金融服务,对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的粮食,要及时足额发放收购资金贷款;对随行就市收购退出保护价范围的粮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的原则收购,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政策提供收购资金贷款。粮食、物价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粮食购销企业发生拒收、限收和压级压价现象。
  (四)促进粮食的顺价销售。调整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包干基数以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费用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实现顺价销售,扭亏增盈。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促进和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各地要加强粮食安全保管,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库存粮食的轮换,减少粮食陈化损失。对已经出现的陈化粮,经国务院批准,集中用于生产酒精、饲料等,不得流入粮食市场。处理陈化粮的价差亏损,首先用粮食风险基金弥补,确因陈化粮数量较多难以弥补的,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粮食局另行提出解决办法。
  (五)粮食主产和主销区以外的粮食产销大体平衡的省(区),可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粮食购销政策。其中,粮食产量相对较多的地区,可比照实行粮食主产区的政策。
五、积极培育粮食市场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管理
(一)积极培育粮食市场体系,搞活粮食流通。按照市场形成和发展规律,支持培育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引导大宗粮食贸易进场交易,鼓励用粮企业到粮食批发市场协商成交。加强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提倡应用电子商务等多种交易形式,降低粮食流通成本。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龙头企业和农民联合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利益共同体,参与粮食流通。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经销企业,在粮食播种前与农民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实行订单收购。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经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粮食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粮食收购。
  (二)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省际间的粮食调运和销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继续鼓励粮食产区和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粮食产销区之间可以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或联合经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坚持封闭运行的前提下,按照“钱随粮走”的原则及时提供贷款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结算服务。销区大型龙头企业和用粮大户,凡具备合法粮食经营资格,可以跨地区直接到粮食产地收购或委托收购农民的余粮。铁路、交通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粮食运销,保证粮食运输的运力需要。
  (三)搞好粮食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粮食等有关部门,规范交易规则,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支持粮食市场的发育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加强“订单农业”合同的监管,防止合同欺诈,保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粮食主销区跨县(市)的原粮和全国范围内的成品粮运输,不再实行运输凭证制度。毗邻地区要切实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协调合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粮食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
六、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步伐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力度,彻底打破吃“大锅饭”的经营机制,促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
  (一)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改革步伐,坚持实行减员增效,转变经营观念,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高度重视扭亏增盈工作,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增强竞争意识,扩大市场销售,降低经营和管理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严禁再发生新的亏损挂帐。凡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新的亏损挂帐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做好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所需资金不足的,由当地财政予以适当支持。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要按政策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国家粮食局要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意见。
  (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主要工作转移到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上来,不准向粮食企业摊派费用,行政领导不得在企业兼任职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自办经济实体或企业,不得从事粮食经营活动。
七、切实加强领导,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
  (一)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各项职责,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稳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为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各地区要抓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购销企业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培训,努力建立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粮食管理干部和职工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必须依照有关法纪严肃处理。
  (三)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按照主产区、主销区以及其他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政策的贯彻落实。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新情况,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