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将开展《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培训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5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粮食应急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拟于2005年11~12月举办二期《国家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省会等大中城市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的处长及业务人员;中储粮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    

培训主要内容:一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的目的、作用及应急工作体系的总体情况等。包括《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起草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特别是粮食应急预案)的关系等。二是建立粮食应急机制的原则、目的和意义;《预案》起草的背景和过程,《预案》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落实《预案》需要做好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建立粮食应急体系和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应急通讯保障等内容。三是交流各地建立粮食应急机制的经验。    

根据上述培训内容,拟请国办应急预案工作小组专家和国家粮食局有关司室的同志进行授课,并请有关省粮食局作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