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局、局属有关企业:
为确保我省地方储备粮油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现将2006年全省春季粮油实物库存清查和安全大普查工作方案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
对全省粮油库存和安全储存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普查,重点是对我省地方三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情况进行清查,对全省三级地方储备粮的仓储管理与轮换管理进行检查,以促进我省地方储备粮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不含中央储备粮管理公司直属库)库存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商品周转粮。其中:省、市、县三级储备粮要彻底清查、普查,务必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各地代储的中央储备粮品种、数量要认真核实、汇总上报;商品周转粮重点检查是否出现陈化粮。
三、检查内容
(一)库存管理:对照《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中关于“库存管理”和“出入库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是:
1.地方各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品种到位情况;
2.实物帐与实物库存是否相符;
3.地方各级储备粮油出入库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和齐备。
(二)储粮安全管理:对照《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安全储存实施意见》进行检查,重点是:
1.查仓保粮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2.库存粮油质量情况,特别是超期储存粮油和“不宜存”、“陈化”粮油情况;
3.“三卡一折”记录情况和账实相符情况;
4.粮温、水份、虫害等粮情;
5.储存期间粮油品质定期检测制度执行情况;
6.仓储器材和药剂配备、使用、保管、养护情况。
(三)轮换管理:对照《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实施意见》进行检查,重点是:
1.轮换管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善和齐备;
2.轮入粮油质量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3.架空轮换期限执行情况和全年平均库存量。
(四)库区安全管理
1.库区安全制度制定和责任落实情况;
2.仓内外和库区清洁卫生情况;
3.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配备和养护情况。
四、检查方式
市、县级储备粮、商品周转粮以设区市粮食局为主组织清查和普查;省级储备粮(含委托代储)以省直有关公司为主组织清查和普查;在各单位完成清查和普查的基础上,由省局组织各设区市粮食局、省直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各设区的市粮食局在县(市)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复查面不少于当地总库存的30%。
五、库存清查时点和时间安排
库存清查时点确定为2006年3月31日。
2006年4月10日-4月30日为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各县(市、区)粮食局、基层各储粮单位自查自纠时间;2006年5月10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局、省属有关公司要完成辖区内县、市(区)报表数据电子版的汇总上报、备查工作;2006年5月11-18日为省粮食局、各设区市粮食局复查时间;2006年5月28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报送清查和普查总结材料;2005年6月上旬完成全省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局制定的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必须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具体抓,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普查小组,对辖区内的站(库)进行彻底普查和评分鉴定。各普查小组要指定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普查情况的核对、收集、汇总、填报等工作。普查及清查工作情况将作为我省2006年储备粮管理工作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本着边查边纠的原则,做好整改工作。不论是自查还是普查,发现问题都应及时处理;对于一时处理不了的要会同被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逐级汇报。检查组和被查单位都须如实汇报情况,对事故或隐患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一经发现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认真核实粮食数量、质量情况,做好普查总结及报表上报工作。为分清粮油品种、数量、性质,避免重报、漏报,各类报表由粮权归属单位统一汇总并逐级上报,即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省级静态储备粮(含委托代储部分)的材料收集、核实、汇总上报工作,其省级储备粮代储的库点汇总材料上报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时,须报送一份给所在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备查;省饲料工业公司、闽粮购销公司负责核实省级动态储备粮,报表由省饲料工业公司汇总上报;各市、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县级储备及商品周转粮油的核实汇总上报。代储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的县、市(区)填报附表2《粮油实物库存清查表》时,注意该部分在 “受委托储粮”栏中统计并备注说明,但不汇总到“清查实际数”中,也不反映到附表3《全省粮油实物库存储存时间年限表》内。
普查表式由各地自行打印,并建议从“福建粮食信息网(www.fjgrain.com)”中下载具有自动汇总功能的EXCEL普查表。各设区市粮食局、省属有关公司要按规定时间将上报材料报省局调控处,上报材料必须有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其中:电子文本务必于2006年5月10日前发送到省局调控处信箱(tkc@fjgrain.com),为省、市联合检查组复查工作做好准备。书面文本于5月28日前上报,书面文本含正式文件总结报告及附件(2.3.4.5.6.7)。
(四)各地不得因“四无”鉴定评分而不切实际突击熏蒸。对近期因特殊情况进行投药熏蒸的仓库,被查单位要如实汇报投药的缘由、投药时间、投药情况。
(五)普查中要确保普查人员的安全,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特别是对各类储备粮油数量、布局等资料应指定专人保管,普查结束后交有关单位存档。
附件:
1.福建省“一符四无”粮油仓库鉴定评分标准
2. 2006年全省秋季普查统计汇总表样(点击下载)
3.2006年全省秋季普查统计汇总表式(各市县用) (点击下载)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福建省“一符四无”粮油仓库鉴定评分标准
为搞好“—符四无”粮油仓库的鉴定工作,提高“一符四无”粮仓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评分标准。
一、单仓满分:90分。
(一)“一符四无”管理65分。
⒈无害虫(油脂无变质)12分。不合标准不得分;符合标准但虫尸较多,虫蛀粒明显,又无原始记录证明是调进之前造成的,扣1—2分(油脂在储藏中有变质迹象的扣1—2分)。
⒉无霉变(油脂无混杂)8分。不合标准不得分,符合标准但发现结霉或霉变损失在“无霉变”标准内绝对损失占当月平均库存百万分之一以内)的扣1—2分。不同品种食油同仓分堆,但无品种标志的扣1—2分;油脚油渣与好油混堆的扣1—2分。
⒊无鼠雀(油脂无渗漏)5分。不合标准不得分,发现鼠雀尸体未及时消除或有鼠雀活动危害陈迹的扣1—2分(油罐管道、闸阀轻微渗滴油迹扣1—2分)。
⒋无事故10分。不合标准不得分,符合标准但粮库油库内发现违章作业或明显隐患或粮仓超常规剂量熏蒸扣2—3分。
⒌清洁卫生(包括粮食分类与堆装)10分。粮食堆装不整齐的扣1—3分,不同品种混堆或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没有分开存放的扣2—3分,仓内发现蜘蛛网,尘杂、地脚粮、油迹等的扣1—2分,仓库外墙一米以内有杂草、垃圾或污水之一的扣1—2分。
⒍储粮检查(包括粮情测报制度与三卡一折记录)10分。三卡一折不齐全扣2—3分。库存实物与帐卡物不符的扣2—4分;无三卡一折或弄虚作假或长期不查仓,或粮(油)情异常(发热,结露),又无排危措施的不给分。
⒎装具器材管理(包括保管用具是否按规定配齐养护管理、帐物卡是否相符)5分。保管用具配备不足扣1—2分,装具器材帐物不符或帐卡不完整扣1分,排列混乱扣1分,有被鼠咬或者违反操作使用规程造成损坏的扣1—2分。
⒏安全设施(包括是否按省厅(87)闽粮储字第065号通知配备消防器械及护仓、库房养护等)5分。消防设施管理不善,单仓库房养护差、安全保卫制度不落实属保管员责任的扣1—2分,库房内用火用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3分。
(二)科学保粮(油)15分。
⒈粮食、油料。
(1)能依据“三温三湿”变化规律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适时地采用通风或密闭储藏技术,降温降湿或控温控湿效果好的得1—7分。春季普查按下述执行:以仓库计算,三月底前最高点粮温(凭记录)包装仓18℃以下,散装仓在20℃以下,通风记录完整(地下洞库能做到合理通风,适时密闭,相对湿度70%以下)得3—5分,否则不得分。各类仓库防潮隔湿、控温控湿密闭保低温措施得力效果良好的得1—2分)。
(2)正确采用习性诱杀、防虫磷防护、物理机械防治、防虫帘、防虫线等综合防治措施或推广低剂量密闭缓释熏蒸等储粮害虫防治技术,做到每批粮食每年熏蒸用药(磷化铝剂)每50万公斤储粮不超过5公斤,并且常年保持基本无虫记录完整的得2分;不超过4公斤的得4 分;.3公斤及以下的得5分,储粮一年都无熏蒸,仍保持基本无虫的得6分。
(3)应用其他储藏技术取得明显成绩或开展科学保粮试验取得成效、成果的得2分
⒉油脂
(1)根据省厅关于执行《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油脂进行品质检测,酸价测定:夏季半月测定一次;春秋季每月测定一次;冬季每季测定一次,油脂水分及挥发物、杂质、加热试验、气味、滋味等收支时各测一次,储藏期间每月测定一次,并根据检测结果推陈储新的得3—7分。检测次数、项目不全的扣1—4分,没有进行品质检测的不给分。
(2)采取遮阴、刷漆防日晒效果好的得3分。油标指示准确灵活或桶装堆垛。排列规范的得3分。
(3)计量设施齐、准确、操作正确的得2分。
(三)优质奖励10分。
⒈按害虫检查方法,无活虫并且死虫极少的奖1分。
⒉粮质把关严,记录完整,储粮品质好的奖1分。
⒊粮面平整、堆垛规范化并且特别整齐的奖1—3分。
⒋仓内外卫生做得特别好的奖1—3分。
⒌查仓制度执行好的奖1—2分。
⒍消防设施齐全、安全保卫工作搞得好的奖1分。
二、站库单位奖分:10分。
⒈站库主任保粮责任制落实,站库领导坚持每月会查粮情,帐卡记录完整,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进、储粮安全,帐物相符,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奖单位平均分1—4分。
⒉推广应用储粮新技术或坚持习性防治、机械物理等办法:粮温低、粮质好;成效显著的奖单位平均分1—3分。
⒊粮库规范管理,库区“道、场硬化,空地绿(果)化、外墙白(刷白)化、环境净化”搞得好的奖单位平均分1—2分。
⒋全站库库房维护保养好,安全消防工作落实的奖单位平均分1分。
三、陈粮压库数量较大,或有四年以上陈稻谷未轮换的扣县市平均分2—5分。
说明:
⒈“一符四无粮仓”鉴定评分结果作为粮油仓储工作考核评奖的主要参考依据。
(1)一个单位内的全部仓库及所储存粮油均要按标准逐一进行认真鉴定和评分。
(2)一座“一符四无”单仓满分为90分,80分以上为良好,85分以上为"优质”。实行百分制考核的单位,单仓总分可用系数1.11换算、即单仓百分制得分=1.11Х单仓实得分数。
(3)各地市县站(库)制定“一符四无”奖惩分数上下限应参照本标准“良好”、“优质”分数线划定,以利更准确地反映各地区的“一符四无”质量。
⒉一个“—符四无”单位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质”。
⒊站库主任月会查制度不落实的站库不能评为“一符四无”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