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州粮批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886
2月27日上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副司长唐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共同出席新闻通气会,介绍我国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秋粮收购和市场保供稳价,以及粮食流通执法监管等有关情况。
钱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建设信息化监管体系
提高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现代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2022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粮食购销和储备数字化监管体系,首次实现了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全覆盖,达到了粮食购销和储备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的预期目标,粮食监管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迈入了网络化、智能化的新阶段,为强化粮食购销监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一、强化顶层设计,上下协同联动,全力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
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就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覆盖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数字化监管系统,明确了统筹规划、标准先行,压实责任、分步实施,数据共享、深化应用,强化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出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针对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信息化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难的问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步组织专家制定了技术规范,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专家修订更新30次,确保建设内容的规范和互联互通的可行。上述“一意见”、“一规范”作为一个整体,既从工作层面对建设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作出安排,又从技术层面对功能模块和数据接口进行规范,形成了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的线路图。
建设过程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工落实,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并负责国家平台建设。各省和有关央企负责完善省级和央企平台,统筹推进所辖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推动,各级财政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积极配合,按照规范要求逐条对比查漏补缺,完成升级改造工作,有力保证了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整体提升,形成了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新局面
(一)实现了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全覆盖”。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平台、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在充分利用原有信息化资源基础上,经过2年的共同努力,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信息化覆盖率从40%左右上升到100%,已全面覆盖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粮等所有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现在,所有政策性粮食的购销和储备管理都是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这些业务数据和所有仓房的视频监控都实时上传。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监管平台上,能够远程对粮食从收购入库、储存到销售出库等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
(二)实现了监管信息化系统“一盘棋”。针对以往粮食监管信息化中存在的信息“孤岛”、数据互联互通困难等问题,着力构建以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国家平台为核心、省级平台和央企平台为枢纽、粮库信息系统为基础,实时对接、逐级负责的信息化监管三级系统架构。国家平台加强全国信息数据资源整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应用,建设成为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信息化的“数字大脑”。中储粮集团公司实现集团层面政策性粮食业务数据实时汇聚,并与国家平台自动对接。各粮食储备仓库着力建设完善粮库信息系统,强化系统应用,实现业务全过程在线处理。三级架构已经全面打通,畅通了数据归集渠道,打通了数据共享通道,形成了一体化的数字底座支撑体系,实现了数据“一张图”、“一张表”。
(三)实现了人机协同“大数据”管粮。一方面,我们坚持以高质量的数据源头采集为基础。国家平台建成数据质量监控反馈系统和数据质量评价系统,从库存全覆盖情况、数据完整性、业务相符率、数据正确性和数据实时性等多方面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并据此指导地方和有关央企提升数据质量。省级平台强化数据源头采集,重点采集出入库、结算、库存、质检等核心业务数据,以及人员、财务、储备规模、安全预警等关键监管数据,确保“一数一源”、动态汇集和实时更新,实现数据与国家平台全面、准确、实时对接。目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平台汇集粮食购销数据超4亿条,数据采集范围扩大了60%。另一方面,我们坚持以优化大数据监管模型为关键。国家、省级、央企平台根据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应用数字化监管模型,建立并不断迭代完善涉粮违规违法行为大数据预警模型。在此基础上,实行人机协同监管,一旦出现相关情况,由信息系统自动发出预警,执法督查人员跟进处理。例如,通过对粮食出入库记录、库存粮食温度、仓内视频监控等海量数据的分析,结合拍卖交易、交通运输等信息,发现“转圈粮”、质量异常、以陈顶新、应轮未轮等行为的线索,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跟进处置,信息化监管功能和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大数据监管效能逐步显现。可以说,这个系统为粮食购销和储备监管提供了“千里眼”和“透视眼”,形成了对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三、持续巩固提升,不断迭代升级,构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长效机制
今年是巩固拓展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动建立健全应用和运行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将从集中建设向常态化应用转段。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巩固拓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央企和地方,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应用和运维体系,确保信息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使信息化真正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工具和加强监督检查的手段。
一是持续深化信息化应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应用和运行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持续提升应用水平和加强运维力量、资金投入、管理制度等措施要求,持续用好用活用足监管系统,使信息化真正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工具和加强监督检查的手段。
二是持续完善监管功能。建立迭代更新、有序开放的大数据算法平台和模型库,加强国家平台与省级和央企平台模型算法、知识图谱、智能应用等共享,实现对粮食购销领域全场景智能化监管,充分挖掘现有数据资源,强化数据和视频的综合分析预警能力,不断提高智能化穿透式监管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坚持督帮一体,加强实地督导,现场发现、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走深走实。
唐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副司长
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和保供稳价
确保粮食市场运行平稳
一、秋粮收购进展顺利,收购组织有力有序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始终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秋粮上市前就印发收购通知、召开工作会议,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秋粮旺季收购工作开展以来,加强市场监测,深入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狠抓工作落实。针对东北地区雨雪冰冻天气影响,专门印发紧急通知,对做好收购组织、安全储粮、优化服务等提出明确要求。总体看,收购工作组织有力、进展顺利。截至2月25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近1.5亿吨,进度已过七成半。其中,中晚籼稻旺季收购已于1月底结束,累计收购超2700万吨。粳稻旺季收购即将于2月底结束,目前已累计收购超3100万吨;大豆、玉米旺季收购分别将持续到3月底和4月底,目前分别累计收购超250万吨、8700万吨。
各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抓好秋粮收购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工作安排,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抓好秋粮收购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强化资金、仓容、运力、人员等要素保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深化产销合作,加强农企对接,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去年12月初,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黑龙江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督促有关企业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方便农民就近售粮;黑龙江省准备收储库点222个、仓容958万吨,能够满足收购需要。三是持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各地因地制宜,推出许多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切实改善农民售粮体验。不少省份和企业发挥“互联网+”优势探索推广预约收购,灵活运用手机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让数据多跑路、农民少跑腿。有的省份强化产后服务,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等服务,加强农户庭院储粮技术指导,促进农民减损增收。
目前,南方省份秋粮旺季收购已基本结束,东北、华北地区正集中上量。针对春节后农民售粮需求增加、收购进度加快的实际情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收购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春节假期后即派出调研组赴黑龙江、吉林等地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收购进展,督促指导抓好收购工作。二是,对收购进度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每天调度了解重点省份、主要品种收购数量、价格等信息。三是,指导涉粮央企、地方骨干企业积极入市、始终在市,加大收购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指导中储粮集团公司增加收储库点,通过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收购流程、增加人员力量等,进一步提高收储入库能力。
相关地方也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顺畅售粮。黑龙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秋粮收购攻坚月”方案和应对集中售粮预案;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加工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和行情信息,开通运营“龙粮管家”微信公众号,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吉林省指导各市县公开发布收购企业、价格等信息,建立农企供需档案,帮助种粮大户精准对接收储企业;整合社会仓储资源,建立区域粮食清理烘干储存中心,加大粮食烘干收储服务力度。
下一步,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保障农户余粮顺畅销售,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保供稳价基础扎实,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
元旦、春节期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统筹推进粮源调度、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工作,指导批零企业积极备货,丰富粮油产品种类,增加名优特新产品投放,更好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国内粮食市场供应一直较为充足、运行总体平稳。综合粮食生产、储备、库存等情况分析,保持这种良好态势,我们既有基础、有条件,也有信心、有决心。
第一,粮食生产连获丰收。我国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6.5亿吨以上,2023年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6.95亿吨。其中,秋粮5.21亿吨,同比增加近1000万吨,将有效保障今年粮食供应。
第二,库存处于较高水平。特别是小麦、稻谷两大口粮品种库存充足,能够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各类储备规模增加、结构优化、管理更加规范,调控物质基础非常扎实。不少企业还建立了社会责任储备,加上相当数量的农户存粮,保障粮食安全的层次更加丰富。
第三,调控机制更加完善。我国粮食安全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市场调控机制更加优化,储备和应急能力稳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有效应对了疫情、灾情等各类风险挑战,积累了较为完备的政策工具和丰富的应对经验。比如,稻谷、小麦两大口粮品种有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底,农民售粮更有底气;在组织开展政府事权粮食收储、轮换、投放时,加强中央储备、地方储备等各类粮源的统筹安排,强化吞吐调节协同联动,形成保供稳价合力;针对近期部分地区雨雪冰冻天气影响,指导各地完善应对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值班值守,保障了春节前后国内粮食市场的平稳运行。
下一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关注国内外粮食市场动态,根据形势变化和调控需要,扎实做好监测预警、粮食收购、储备管理、库存投放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国内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
钟海涛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
一、“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部署各地强化粮食流通环节监管,从严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健全完善粮食监管体制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年来,通过严肃整治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持续释放了从严监管的强烈信号,有力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种粮农民合法权益,行动年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成效。
一是监管手段更新升级,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围绕粮食收、储、销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全方位排查风险隐患,保障粮油购销活动平稳有序进行。创新采用跨地域交叉检查方式,开展政策性粮油年度库存检查,全面客观评估粮食库存情况,牢牢守住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的底线,对检查发现的462个重点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其中296个给予了行政处罚。加快推进智慧粮库建设,全面建成覆盖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的数字化监管平台,有效提升信息化穿透式监管能力。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联动机制,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综合执法新格局,凝聚监管执法合力。河南针对“烂场雨”造成小麦受损问题,加强对定点收储企业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小麦流入口粮市场。河北对地方储备粮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网上巡查,下发巡查情况通报,督促指导企业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粮食和储备部门签署区域粮食储备协同监管协议,以执法协作、服务发展、保障安全为目标,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交流、执法协同,共同维护区域粮食流通秩序。
二是严格执法动真碰硬,涉粮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充分运用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以及现场巡查、飞行检查、信息化监管等手段,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从严查处“虚报粮食收储数量”、“转圈粮”、“以陈顶新”等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2325热线共受理举报线索1162件,帮助兑现拖欠农民售粮款2500余万元,协调履约出库粮食7400余吨。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通过挂牌督办、提级查办等方式,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8001例。
三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系统长效长治。认真检视粮食购销领域管理和监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分析问题根源,推动建章立制,强化粮食安全制度保障。全力配合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制定出台,夯实粮食安全法治根基。加快推进粮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从根源上打破制约粮食监管效能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健全完善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行政执法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依法管粮水平。采用“定性评价+量化评分”新模式开展中储粮年度考核,压紧压实行政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责任”。联合财政部印发《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细化实施细则,对举报人给予最高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安徽开展国有粮食企业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回头看”,确保轮岗交流应轮尽轮。湖南出台粮食经纪人经营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规范粮食经纪活动,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
四是提升能力增强本领,强化依法管粮法治保障。充实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强化能力素质培养,督促严格按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召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开展廉政约谈提醒、旁听案件庭审、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树牢法纪意识、坚守廉洁底线。辽宁修订粮食行政执法、随机抽查、音像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事项目录,推进执法工作清单化管理。四川抽取部分市(州)对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案卷评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组织开展“铁拳行动”有关情况
今年1月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铁拳行动”,就是要全力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着力构建粮食和物资储备外部行政监管和企业内控治理协同发展新格局。
(一)总体要求
“铁拳行动”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监管的部署,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持续保持惩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管好涉粮企业,坚决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储备安全。
“铁拳行动”的主要目标。全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进一步建强行政执法体系,深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始终亮出监管铁拳、不断织密法治铁网、坚决捍卫纪法铁规,以监管从严推动履责从实,以执法必严推动违法必究,不断提升依法管粮治粮质效。全力推动涉粮企业提升内控治理水平,压实企业运营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偏向苗头和擦边行为,坚决整治腐败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规从业、依法经营。
“铁拳行动”的范围时间。“铁拳行动”涵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重点围绕政府储备粮食管理和其他各类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开展。行动贯穿2024年全年,1月份部署启动,12月份收官并总结成果。
(二)工作任务
“铁拳行动”按照“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增质效、抓规范、促提升”目标要求,分重点工作、创新工作、筑基工作等3个版块。重点工作聚焦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管。创新工作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是提升监管执法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筑基工作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执法工作长远发展,是固本培元、打牢根基的有力举措。具体任务如下。
1.严肃开展“铁拳行动”重点工作。一是做实常规工作。扎实开展库存检查、季度巡查、交叉检查、视频抽查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用好中央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系统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系统,不断放大信息化监管效能。对12325热线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加强热线线索核查指导督办。二是做好关键工作。严肃执行《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完善“定期通报+重点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行政处罚工作情况、12325热线线索受理核查情况;适时对企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涉粮重大案件,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不力情形进行重点通报。督促执行《粮食执法办案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各垂直管理局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约谈问题频发涉粮企业。三是做细规范工作。制定发布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完善并印制使用。督促指导各地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裁量相关要求。完善库存检查跨地域交叉检查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检查合法合规、便捷高效。
2.扎实开展“铁拳行动”创新工作。一是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二是优化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加强合规管理,积极树立刚柔相济、严宽适度、过罚相当的行政执法工作氛围。组织指导中储粮集团基层企业、地方粮食企业开展“合规运营提升月”活动,促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开展行政执法“回访”工作,认真听取执法对象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依规开展举报奖励。三是深化案例指导。系统梳理“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以适当形式通报。鼓励各级各有关单位前往一线企业、基层库点开展“现场说法”活动。
3.认真开展“铁拳行动”筑基工作。一是提高法治素养。开展“全员学法”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工作。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分级分层培训,营造“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良好氛围。启动执法督查培训“砺剑计划”,统筹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培训,派员支持各地培训授课工作。三是强化人员管理。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按职责权限组织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发证工作,并按要求分级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
下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肩负起粮食流通行政执法队伍应尽职责,用心用情用力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责任编辑: 福州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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