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州粮批 来源:福州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12 浏览次数:346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河下街24号
7号楼1层38、39店面、2层02招租公告
产权单位 | 福州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 ||
一级企业 | 福州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台江区苍霞街道河下街24号7号楼1层38、39店面、2层02 | ||
资产招租 负 责 人 | 尤玉珠 | 联系电话 | 0591-83215118 |
经 办 人 | 陈佳森 | 手 机 | 18350023668 |
邮 箱 | 514454406@qq.com | 办公电话 | 0591-83215118 |
通讯地址 | 白马南路130号 | 现场看样电话 | 18350023668 |
房产概况 | 标的物详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河下街24号河下小区7#楼1层38、39店面、2层02
建筑面积: 929.37平方米 原 租 金:无 装修情况:有装修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无 其 他: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 ||
招租条件 | 押 金:第1年的3个月租金 招租底价:36684元/月 租赁期限:5年(含1个月装修期) 加价幅度:100元/月 竞价保证金:122280元 装 修 期:1个月 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业、办公,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用于住宿使用,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不得经营废品收购、现场加工、易燃易爆品、丧葬等影响小区安全及卫生环境等相关的业态,不得用于餐饮行业。在竞租完成后,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如需要修缮或者二次装修,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装修,其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金递增方式:第1年到第3年按中标价格收取租金,第4年按在中标价格基础上递增3%,第5年在第4年价格的基础上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的 7 日内移交。 其他: | ||
承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要求(请使用显著标记):
注:本平台不对意向竞租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租赁标的物 特 别 提 示 (如房屋破损情况,水电情况,实际使用面积等) | 1、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等相关费用应自行缴纳。 2、我司出租的标的物计租面积为建筑面积。 3、7号楼2层02建筑面积623.67平方米,专有面积503.89平方米。 4、7号楼1层38、39店面建筑面积305.7平方米,专有面积297.04平方米。 5、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6、中标人在签约合同后需按照使用途径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中标人如为个人办理营业执照应为该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股东(需提供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章)。 7、中标人全权负责处理招租项目内的所有杂物、过期商品、废弃家具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剩余电器、设备中标方如需使用应与出租方签订使用协议,如不使用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8、中标人应在签约合同后办理租金代扣代缴业务,我司每月3日前从银行卡中自动扣款。 9、在合同期限内,若因特殊应急保障任务需要,甲方有权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收回店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10、遇不可抗力事故、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新政策出台,使租赁成为不可能,合同可提前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11、若遇政府对租赁房屋拆迁改造,合同无条件终止,中标人不得提出赔偿。 12、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 ||
权属证明材料 | 《产权证》 | ||
备注 | 挂标平台: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官网链接:首页 (salp.com.cn) 联系人:陈佳森 联系电话:18350023668 |
(责任编辑: 福州粮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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