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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出台 4月起施行

作者:福州粮批 来源:消息速递 时间:2026-01-09 浏览次数:58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印发《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真实情况。该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均需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内容主要包括粮食经营主体信息、购销交易行为信息、资金财务信息及政策执行信息。

  台账内容要求因主体类型而异。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主体需建立包含所有规定内容的完整台账。从事商业性经营业务的企业需记录基础信息。粮食经纪人、农业合作社等非企业主体则可采取简便方式,记录业务日期、品种、数量、金额等基本要素。

  办法明确了台账的记录要求。台账登记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原始凭证一致。台账需妥善保管备查,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建立台账,若现有会计账簿或管理系统已涵盖要求内容,可视同已建立台账,无需另立实体账本。

  在数据报送和使用方面,粮食经营主体须按规定报送基本数据和情况,且报送内容须与实际经营及台账记录相符。管理部门将加强数据分析和使用,以掌握流通实情,排查风险隐患,并对涉及秘密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指导经营主体规范建账,并依法对台账建立及数据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置。

(责任编辑: 福州粮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