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剑 来源:榕粮网 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2080
福州粮情
十二月份中旬福州市场粮价涨跌不一
时间:2021.12.20 单位:元/吨
品种 | 等级 | 本月上旬平均价 | 本月中旬平均价 | 涨跌率 |
早籼谷 | (15-17)中等 | 2320 | 2360 | 1.72% |
晚籼谷 | 15-17)中等 | 2440 | 2480 | 1.64% |
早籼米 | (15-17)中等 | 3360 | 3360 | 持平 |
晚籼米(江西923) | 一级 | 6000 | 6000 | 持平 |
晚籼米(安徽) | 一级 | 4200 | 4200 | 持平 |
浦城晚籼米 | 一级 | 4080 | 4080 | 持平 |
东北米 | 一级 | 4680 | 4680 | 持平 |
江苏粳米 | 一级 | 4360 | 4400 | 0.92% |
红小麦 | 江苏中等 | 2820 | 2920 | 3.55% |
白小麦 | 河南中等 | 2840 | 2940 | 3.52% |
玉米 | 中等 | 2960 | 2940 | -0.68% |
大豆 | 中等 | 6900 | 6900 | 持平 |
豆粕 | 一级 | 3450 | 3500 | 1.45% |
籼糯米 | 一级 | 5400 | 5400 | 持平 |
麦皮 | 中粗 | 2200 | 2350 | 6.82% |
大豆色拉油(散装)
| 一级 | 10350 | 10300 | -0.48% |
大豆色拉油(20L) | 一级 | 10600 | 10600 | 持平 |
来源: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市场动态
2021年即将过完了,粮食市场有两个重要数据发人深思!
国家统计局12月6日公布:2021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285万吨,比2020年增加1336万吨,增长2.0%,再创历史新高。
海关总署12月7日公布:我国1-11月粮食进口总量为15094.3万吨,同比增加19.7%,创历史新高。

确保粮食稳定进口,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实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战略。
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20年来,我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不断扩大粮食市场开放,粮食进口量从占全球份额5%提高至22%,去年粮食进口总量突破1.4亿吨。从今年粮食进口的趋势看,粮食进口总量有望超过去年。
粮食进口量的稳定增长,不仅有助于解决我国粮食结构性短缺问题,还能补充库存、优化供给结构,满足消费者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健康的消费需求。
从目前进口结构看,小麦和大米进口量很少。玉米及其替代品大麦、高粱、玉米酒糟和木薯等饲料粮进口量相对较大;大豆高度依赖进口,来自巴西、美国和阿根廷的大豆占进口量的90%以上,“卡脖子”隐忧长期存在。
大豆是对外依赖程度最高的品种。今年1-11月份我国大豆进口8765.3万吨,占粮食进口总量的58%。全球过半的大豆漂洋过海来到我国。

此外,我国还是全球油菜籽、棉花、猪肉等的最大买家。伴随国内消费需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业的整体对外依存度预计还会上升。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粮食进口将会在安全线范围内进口,超过这个安全线,第一会受到牵制失去战略主动权,第二影响国内粮价和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自2014年来,我国每年粮食进口量均在1亿吨以上,这一数量约占我国国内粮食当年生产总量的20%左右,加上其他农副产品进口,换算约为6亿-7亿亩耕地的土地当量,按照国内18亿亩耕地产出进行简单测算,我国农业生产对外依存度已达25%以上,对国际农产品市场依赖度的逐年提升,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不断扩大,不但会威胁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还可能成为我国在国际经济政治中的重要掣肘。
今年我国稻谷继续增产,产量已经连续11年保持在2亿吨以上,而大米进口大幅增加、出口减少,导致今年国内稻谷产需结余同比大幅增加。国内大米行情大部分时间比较疲弱,产区稻谷收购价格低迷,尤其是稻谷产量大省黑龙江连续两年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启动托市收购。
粮食安全的话题,属于初级产品供给保障问题。总书记说,“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问题。”
初级产品包括什么?大豆、铁矿石、原油、天然气、铜铝矿……
件件桩桩,连着国运。
如何确保初级产品供给安全?
总书记明确强调:“我们要利用‘两个市场’,但必须有一个安全线,超过了以后就要亮红灯。”
近年来,我国遵循“适度进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积极发展粮食国际贸易,逐步改变进口来源国相对单一、容易受制于出口国政策变化和产量变化的国际贸易格局,促进我国粮食进口来源、渠道和结构的多元化,通过市场方式避免国内粮食市场受到全球粮价的冲击。
此外,我国还在全面构筑粮食储备安全体系。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粮食储备制度。还在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粮食储备格局。
来源:中华粮网 责任编辑:朝阳 仅供分享

美国小麦期货周四走高,收回了上一交易日的全部失地,此前有市场消息称,俄罗斯可能削减小麦出口配额。
据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俄罗斯正考虑进一步削减之前拟定的900万吨小麦出口配额。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削减后的小麦出口配额可能设定为800万吨。
受澳大利亚小麦丰收影响,美国小麦期货价格周三一度下跌近4%。
此前,世界上最大的小麦出口国俄罗斯表示,将于明年2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设置谷物和小麦出口配额,这样做的目的是优先确保其国内供应,以应对食品价格高企。
自2021/22年度(始于7月1日)以来,俄罗斯小麦出口下降了37.5%,原因是收成减少。由于今年夏季遭遇严重旱灾,俄罗斯小麦产量明显减少。
俄罗斯小麦出口税已升至每吨91美元,该国政府仍在担心能否为国内民众确保足够的粮食,俄罗斯目前的通胀水平已接近6年高点。
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天气正在好转,受拉尼娜现象影响,该国此前经历了长达一个多月的强降雨。11月正值澳大利亚小麦收获季,市场一度担心,在创纪录的暴雨冲击下,澳大利亚的小麦收获期会延迟,并且小麦质量会下降。不过,芝加哥期货国际资深分析师Terry Reilly表示,市场消息称,澳大利亚的小麦品质并不像预期的那么差。
巴黎小麦期货周三收跌2.99%,据媒体报道称,主要小麦进口国阿尔及利亚本周预定了约70万吨小麦,交易员们预计,法国小麦将连续第二次错过招标,而阿根廷和乌克兰的小麦有望赢得一部分订单。
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未央 仅供分享
玉米市场依然胶着,自14日全国玉米迎来普涨后,近两日行情又发生了变化。在15日的行情中,山东玉米虽然仍然上涨,但涨势已明显缩窄,而东北更是呈现出了涨跌互现的局面。短短一天,玉米上涨动力就不足了。
在大家不停地猜测今年的玉米行情时,市场透出3个信号,今年的玉米大概率就会这么僵持着,形成“拉锯战”的局面。
信号一:买卖压力齐聚
首先来看我们最关心的卖压。随着售粮节奏不断地延缓,市场卖压不断增加。而卖压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今年种植成本高企,主要表现在地租和化肥等费用的上升,使得农民普遍对今年玉米期待较高;
二是春节虽然比以往稍早,但是也落在了1月底、2月初,因此从时间上来看,12月份距离过年满打满算也有一个月多的时间。因此在1月之前,挺价惜售仍有时间。
其次,当前玉米收购最大的支撑就是中储粮的提价收粮,对市场心理影响较大。而贸易商仍在观望,企业收购也多是随采随用,即便有备库的压力,但在今年12月也并不算急迫。因此两方压力齐增长,形成对峙局面。
信号二:供需格局发生转变
首先从供给方面来看,粮源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而东北地区受两大因素影响很大:一是运输,二是天气。运输成本主要体现在运费、人工等费用上;而天气的变化使运输受阻,导致售粮进度进一步被延缓。
而需求方面,随着玉米价格上涨,国内加工企业谨慎,而需求较强的南方港口外贸玉米的库存逐渐占优势,传统的北粮南运格局发生改变。南方多开始青睐进口玉米。
因此,产区运输呈间断性,而部分需求被进口玉米分化,加剧了玉米行情的僵持。
信号三:粮源质量分化,劣先优后
今年玉米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质量分化,而当前分化走势已经显现,即潮粮的价格基本定性而优质干粮的价格十分坚挺,并且后续来看,仍有较大的上涨潜力。
而从时间上来看,12月市场仍然潮粮偏多,因此玉米的价格大概率仍会涨跌震荡。即便需求方提价收粮,但农民多是“卖跌不卖涨”的心理,所以很大概率会这么僵持着。
四、年后变数增大
12月份是卖粮月,但同时粮价的走势也关系到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因此前期政策方面的调控出手的概率并不大。再加上由于国际化肥价格不断高涨,不少农民表示可能会减少玉米的种植,因此国际玉米明年风险增大。
另一方面,在总体的供需层面,玉米的缺口仍然存在,替代和进口玉米将成为重要补充。因此玉米上涨仍有潜力,但当前受到买卖双方的牵制难以显现。
所以年前的玉米行情大概率呈现僵持状态,而到1月后卖压会有松动,而需求也将开启,市场变数增大。不过总体来看,春节前玉米的走势也都是阶段性的,真正的行情大概要等到春节后才会有明朗的格局。
来源:新农观 责任编辑:黎鸣 仅供分享
今年我国稻谷生产再获丰收,大米进口同比激增,市场供应压力较重,前期稻米市场持续走弱。中晚稻收购旺季来临后,主产区纷纷启动托市收购,加上外围市场走强,市场信心得到提振,稻谷收购价格止跌企稳,部分地区出现不小涨幅。目前大米市场需求仍未恢复,经销商备货热情暂时不高,大米走势偏弱,“稻强米弱”现象持续上演,预计这种现象将会维持一段时间。在稻谷价格持续坚挺的带动下,预计大米市场继续走弱的概率不大,后期有望逐步改善。
稻谷稳中略升 大米走势平稳
新季中晚稻集中上市后,在地方储备补库和主产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有力支撑下,加上小麦、玉米等强势提振,市场信心有所增强,近期稻谷市场在持续走强后依然稳中有升,中晚籼稻市场表现明显。而大米市场需求清淡,近期走势相对平静。
12月14日,黑龙江绥化圆粒粳稻收购价2600元/吨,圆粒粳米出厂价4000元/吨,周环比均持平;佳木斯汤原县新季圆粒粳稻收购价2600元/吨,周环比上涨40元/吨,圆粒粳米出厂价4020元/吨,上涨20元/吨。江苏新沂普通粳稻收购价2860元/吨,周环比上涨40元/吨;南京普通粳稻收购价2900元/吨,普通粳米批发价4200元/吨,均持平。湖南长沙中晚籼稻收购价2820元/吨,周环比上涨20元/吨;中晚籼米批发价3760元/吨,持平。江西南昌中晚籼稻收购价2640元/吨,周环比上涨80元/吨;中晚籼米批发价3650元/吨,持平。安徽芜湖中晚籼稻收购价2680元/吨,周环比上涨20元/吨;中晚籼米批发价4178元/吨,下跌6元/吨。湖北省中晚籼稻市场收购均价2645元/吨,周环比上涨11元/吨;中晚籼米出厂价4093元/吨,下跌10元/吨。浙江省中晚籼稻收购价2770元/吨,周环比上涨10元/吨;中晚籼米批发价4190元/吨,持平。福建福州中晚籼稻批发价2900元/吨,周环比上涨50元/吨;中晚籼米批发价4150元/吨,持平。虽然近期稻谷走势相对较强,但也要谨防地方储备补库结束后市场上涨动力减弱所带来的影响。
托市收购加快 市场压力缓解
今年稻谷喜获丰收,稻谷总产量达21284.3万吨,比上年增加100万吨,再创历史新高,加上创纪录的大米进口,使得国内稻谷供应相对宽松,市场倍感压力。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增产的主要品种是早籼稻,同比增加72.3万吨;中晚稻总产量仅比上年增加27.7万吨,增幅仅为0.15%,远低于早籼稻的增产水平,新增的供应压力并不大。
随着托市收购启动,截至12月5日,中晚稻主产区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稻谷453.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400多万吨,远高于中晚稻产量增幅。由于托市收购的稻谷短期将不会进入市场流通,意味着当前新稻的供应同比将明显减轻。
随着托市收购继续进行,预计托市收购量同比还将增加。截至12月10日,河南省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36.1万吨,5日增加8万吨;安徽省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70.4万吨,5日增加5万吨左右。这将有助于减轻当前新稻市场的供应压力,为后期稻米市场回升提供有力支撑。
大米需求偏弱 后期有望恢复
中秋及国庆节后,大米需求本就处于相对偏弱的阶段。而11月初突发的抢购潮,虽然在短期内刺激了大米需求,但这种透支行为导致后期大米终端需求更加清淡。个别居民还一度出现非理性购买大米的现象,好在11月初的抢购期较为短暂。经过一个多月的消耗,终端大米的需求逐渐开始恢复。
元旦、春节将临,加上2022年春节比今年来得早些,预计后期大米备货将逐渐增加。同时,由于前期大米需求清淡,加工企业在借助抢购风波加快出货后,后期加工相对较为理性,大多采取以销定产策略,市场大米库存总体不高。随着稻谷收购价格持续坚挺,后期大米市场价格偏弱的走势有望逐步得到改善。
全球库存略降 米价跌多涨少
由于国际大米市场持续走弱,与小麦、玉米市场的反差强烈,大米供应出现下降趋势。美国农业部12月供需报告预测,2021/2022年度全球大米与上月相比,供应量和消费量均减少,贸易量略有增加,期末库存略有减少。2021/2022年度全球大米供应量预计降为6.977亿吨,较上月预计数减少150万吨,主要是因为孟加拉国、泰国和秘鲁预期减产;全球贸易预测值上调为4970万吨,主要原因是缅甸大米出口增加。
2021/2022年度全球大米期末库存同比减少110万吨,降至1.868亿吨;全球大米库消比为36.56%,同比下降0.67个百分点,是近3年来的最低水平。其中,我国的大米期末库存为11300万吨,同比减少350万吨;总消费量为154.89万吨,同比增加431万吨;库消比为72.96%,同比下降4.41个百分点。
虽然全球大米库存有所下降,对后期市场走势将会有利,但当前总体仍然较为充足,出现转折点仍需时间,短期国际大米价格仍然跌多涨少,国内大米高进口预计仍将维持一段时间。上周,泰国5%破碎率白米报价为401美元/吨,环比上涨3美元/吨,但仍比今年最高价下跌约30%;越南5%破碎率白米报价405美元/吨,环比下跌5美元/吨,比今年最高价下跌21%左右;印度5%破碎率白米报价350美元/吨,环比持平,比今年最高价下跌15%左右;巴基斯坦5%破碎率白米报价345美元/吨,环比下跌10美元/吨,比今年最高价下跌26%左右。
来源:粮油市场报 责任编辑:朝阳 仅供分享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宁夏等6个省份开展了新收获粳稻质量安全监测工作。6省份粳稻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90%,共采集检验样品6328份,覆盖6省份59市的247个县(区)。从监测结果来看,6省份粳稻整体质量好于上年。
6省份共采集检验粳稻质量调查样品6328份,全部样品出糙率平均值80.2%(二等),中等(即三等,出糙率不低于77%)以上的占95.3%。整精米率平均值65.1%,不低于55%(对应三等以上)的比例为97.5%,各项指标均较上年略有提高;不完善粒平均值4.1%,与上年基本持平。6省份粳稻整体质量好于上年。
分省份看,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粳稻整体质量均为近3年最好水平,江苏、宁夏粳稻整体质量较前两年有所下降。各省份质量情况具体如下:
辽 宁
全省粳稻整体质量正常,为近3年最好。全省共采集质量调查样品581份,涉及12市17县(区)。
出糙率平均值81.0%,较上年略有增加,变幅73.8%~88.3%。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56.6%、35.7%、7.0%、0.5%、0.2%,无等外品;中等以上的占99.3%,较上年增加3.1个百分点,其中一等比例较上年增加近20个百分点。
整精米率平均值69.3%,较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变幅47.4%~81.1%;不低于61%的比例为95.5%,较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
不完善粒平均值3.0%,主要是未熟粒和病斑粒,较上年略好,变幅0.1%~16.9%。
吉 林
省粳稻整体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全省共采集质量调查样品702份,涉及9市44县(区)。
出糙率平均值80.1%,较上年略有提高,变幅73.2%~84.6%。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33.5%、42.7%、18.9%、3.8%、1%,无等外品;中等以上的占95.2%,较上年略有提高。
整精米率平均值65.7%,较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变幅31.2%~80.3%;不低于61%的比例为78.5%,较上年提高约15个百分点;不低于55%的比例为97.7%,与上年基本持平。
不完善粒平均值3.1%,与上年略有下降,主要是未熟粒,变幅0.1%~13.8%。
黑 龙 江
全省粳稻整体质量为近3年来最好水平。共采集样品2780份,涉及13市64县(区)。
出糙率平均值79.1%,与上年基本持平。一等至五等稻谷比例分别为5.7%、52.3%、33.8%、6.5%、1.5%,等外品为0.2%;中等以上的占91.8%,较上年略有提高。
整精米率平均值63.1%,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不低于61%的比例为66.1%,较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
不完善粒含量平均值4.8%,主要是未熟粒和病斑粒,较上年减少0.6个百分点。
江 苏
全省粳稻整体质量较前两年有所下降。共采集样品1745份,涉及13市89县(区)。
出糙率平均值81.6%,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变幅52.4%~86.9%,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68.7%、24.4%、5.6%、1.1%、0.1%,等外品为0.1%;中等以上的占98.7%,与上年基本持平,但一等比例下降超过20个百分点。
整精米率平均值67.2%,较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高于61%的比例为94.4%,较上年下降4.4个百分点。
不完善粒率平均值3.9%,较上年增加1.1个百分点。
安 徽
全省粳稻整体质量较上年有所提升。全省共采集质量调查样品201份,涉及8市21县(区)。
出糙率平均值81.1%,较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变幅74.9%~83.9%。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59.7%、36.8%、3%、0%、0.5%,无等外品;中等以上的占99.5%,较上年增加约12个百分点,其中一等比例增加13.8个百分点。
整精米率平均值64.7%,较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变幅39.7%~72.2%;不低于61%的比例为85.1%,较上年提高12.7个百分点;不低于55%的比例为98%,较上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不完善粒平均值2.8%,主要是病斑粒,较上年减少1.9个百分点,变幅0.1%~17.5%。
宁 夏
全区粳稻整体等级比例与上年相差不大,但整精米率明显下降,为近5年来最低水平。共采集样品319份,涉及4市12县(区)。
出糙率平均值81.8%,与上年基本持平,变幅73.8%~84.7%,一等至五等比例分别为79.0%、18.5%、2.2%、0%、0.3%,无等外品,中等以上的占99.7%,其中一等品比例较上年增加3.3个百分点。
受抽穗、灌浆期持续高温、灌水不及时等影响,稻谷整精米率平均值52.3%,较上年下降11.7个百分点,变幅15.6%~72.7%;高于61%的比例为23.5%,较上年下降56.5个百分点;高于55%的比例为41.4%,较上年下降52.3个百分点。
不完善粒率平均值0.3%,较上年减少0.3个百分点。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编辑:黎鸣 仅供分享
一份对主要投行分析师的调查报告显示, 包括花旗集团、澳新银行以及巴西伊塔乌联合银行在内的多家投行的共识是,未来两年内农产品期价将会下跌近20%。2022年第四季度的农产品期货均价将比今年四季度下跌10.8%,到了2023年第四季度,价格将进一步下跌10%。投行的这一预期要比当前期货市场价格所反映的预期更为悲观。
以大豆为例,主要投行预计2022年底CBOT大豆期货价格为每蒲11.95美元,而周三收盘时,CBOT的2022年11月大豆期约收于每蒲12.4075美元。
投行们预计2023年底CBOT大豆价格为每蒲10.73美元,比当前的2023年11月大豆期价高出1.10美元以上。
报告称,2022年大豆价格预计回落,因为供应充足而中国需求疲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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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豆油期货市场上涨2%,创下一周来的最高水平。有迹象显示美国植物油供应吃紧,新的出口需求出现,提振豆油市场看涨人气。
截至收盘,豆油期货上涨1.18美分到1.45美分不等,其中1月期约收高1.18美分,报收54.65美分/磅;3月期约收高1.22美分,报收54.73美分/磅;5月期约收高1.27美分,报收54.76美分/磅。
成交最活跃的3月期约交易区间在53.38美分到55.26美分。
豆油市场延续周三的涨势。美国全国油籽加工商协会NOPA周三称,11月份美国豆油库存下滑,令分析师感到意外。分析师曾预计豆油库存将会提高。
一位分析师说,NOPA的报告证实豆油库存下滑,近来豆油出口步伐也有所加快,提振豆油价格。
美国农业部称,美国私人出口商向印度销售了2万吨美国豆油。
据美国农业部发布的周度出口销售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9日的一周,美国2021/22年度豆油净销售量为10,600吨,较上周增长99%,但比四周均值减少74%。
周四,主力期约的成交量估计为48,845手,周三为56,027手。空盘量为142,462手,周三为140,460手。
来源:博易大师 责任编辑:莫问 仅供分享
综合信息
国内粮食市场的这两大问题再受关注!
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聚焦粮食市场两大热点问题。
国家发改委高度关注粮油市场情况
目前全球通胀蔓延,但总体看,我国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密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及价格变化,多次召开视频会议并印发通知,对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进行部署并开展调度。
从市场情况看,重要民生商品供给充裕、价格基本稳定。今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生猪和猪肉供应充足,冬菜开始大量上市也推动了前期上涨的蔬菜价格出现回落。从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看,保供稳价工作扎实有力。特别是各大中城市普遍充实了小包装成品粮油,加大猪肉、北方冬春蔬菜等储备,做到了“库里有货”。总体判断,“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是有保障的,价格将保持平稳运行。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指导各地稳定生产、充实商品储备、加强产销衔接、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采取储备投放、平价销售、畅通调运配送等有力措施,为“两节”期间价格的平稳运行,为广大群众民生消费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国家发改委密切跟踪国内外化肥市场形势
今年以来,国内化肥市场价格波动走高,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为保障国内化肥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前期出台的一系列化肥保供稳价政策的基础上,近期又陆续发布《关于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稳定今冬明春化肥生产的通知》两则通知,部署有关方面全力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并组建了工作专班,主动帮助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协调解决影响生产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化肥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根据调度情况,近期化肥生产总体正常,市场价格出现回落。以尿素为例,12月第2周,尿素产量同比增加10.5%,尿素平均批发价格较11月初的年内高点下跌14.3%。此前虽然部分地区个别时段煤炭、电力等供应出现紧张,但对尿素等化肥正常生产影响总体有限。
随着保障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针对性保障重点企业开工等系列措施的落地实施,相信化肥生产要素供给将得到加强,化肥企业生产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明年春耕农业用肥供应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已出台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跟踪关注国内外化肥市场形势,视情及时采取针对性保供稳价措施。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朝阳 仅供分享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三农”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基础。
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保供稳价。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此后,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相继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12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明确,要全面贯彻落实会议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安排,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系统谋划明年工作思路举措,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打牢夯实三农基本盘。
12月13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实际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系统总结今年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入分析困难问题和风险挑战,认真谋划明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农产品稳产保供需充分估计风险
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强调,要把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晚播小麦冬春田管,增施返青肥促弱转壮,以背水一战的态度和超常超强的力度,坚决打赢保夏粮丰收这场硬仗,全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657亿斤,比2020年增加267亿斤,增幅2%。全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全年粮食作物单产387公斤/亩,每亩产量比上年增加4.8公斤,增长1.2%。
耕地和种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问题。
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国耕地19.18亿亩,仍在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之上,但十年减少1.13亿亩,主要净流向林地和园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6447万亩,较2020年增加1295万亩,增长0.7%。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钟钰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守住粮食种植面积的压力较大,一方面耕地总量在减少,另一方面耕地除了种植粮食,还要种植其他农作物。
钟钰指出,要稳定种粮面积,地方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缺一不可,需要强化政策保障。如在地方抓粮方面加大产粮大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在农民种粮方面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明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将成为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的一大亮点。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高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种粮收益下降是一个系统性问题,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都有涉及,单靠增加补贴解决不了问题。建议针对种粮主体出台专门文件,瞄准农产品主要成本的变动趋势,加大对种粮主体的精准扶持,引导种粮大户与金融机构对接,保护和调动种粮积极性。
钟钰认为,提高粮食产量,在稳定种粮面积之外,更多要通过科技的力量挖掘粮食单产的潜力,依靠提高单产稳定粮食产量,包括改良粮食品种、建设高标准农田等。
今年《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文件相继推出,明年还将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明确,要清醒认识三农面临困难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充分估计农产品稳产保供可能遇到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社会风险等,抓紧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把备手准备得更足一些,当前要积极应对拉尼娜影响,细化完善防灾减灾工作预案,提高抵抗风险能力。
今年我国局部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河南等地极端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陕甘宁局部地区阶段性干旱,秋收时华北和黄淮地区出现连阴雨天气,部分地区冬小麦播种推迟。冬季受拉尼娜现象影响,部分地区冷空气活动频繁,可能带来雪灾、低温冻害等,影响农业生产。
钟钰表示,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无法避免,一方面要提高气候信息监测准确性和预报预警能力,尽早制定应对措施;另一方面要增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减灾防灾能力。
乡村振兴重在农民增收
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明确,深刻理解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稳扎稳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提出,要坚持以发展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乡村振兴,推动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高强表示,乡村产业振兴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脱贫地区一般生态资源禀赋都很好,具有稀缺性。脱贫地区可能不具备特色优势产业,但是都具有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潜力。
今年4月,《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开发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提出要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和组织保障。
今年11月,《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提出要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做活做新农村电商,并明确要为乡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高强指出,下一步,还是在“人”上下功夫,培育经济带头人,引导部分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引入先进的技术和要素,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明确,要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需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树立“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农村面貌。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指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万元,其中工资收入占比46%,经营净收入占比29%,转移净收入占比22%,财产净收入占比3%。
张红宇表示,整体来看,要通过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业劳动力充分就业,创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制度环境、完善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方晓丹指出,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三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达到1830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51万人,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高强谈到,要更好解决农民工收入和生活问题需要从农村和城市两端着手。在农村端,要深化农村改革,妥善处理农村“三权”,促进要素城乡配置。在城市端,要促进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依法保障“新居民”享受社区公共服务、参与社区选举和治理等基本公民权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朝阳 仅供分享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对954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化肥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税率不变。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不变。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一是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人民健康福祉,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二是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营造浓厚北京冬奥会氛围,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
三是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对超过100年的油画等艺术品实施零关税。
四是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可提高车辆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以及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降低进口关税。
五是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和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动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六是降低国内短缺的黄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产品的进口关税。
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朝阳 仅供分享
粮食流通涉及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各个环节,涵盖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责任重大。
今年以来,国家紧紧围绕粮食流通领域,开展各项改革。法律法规方面,国家4月公布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规范粮食流通管理,严格规范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执法监管方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月开展“亮剑2021”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严查涉粮案件,依规处罚追责,加大对重大涉粮典型案件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在粮食统计方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印发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3项制度,为适应粮食流通形势发展变化需要,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通过对各项统计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粮食流通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粮食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粮食经营者参与粮食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有助于国家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推动粮食流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一、《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当定期统计、分析中央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报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完善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条 粮食流通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粮食购销存流通统计、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产业经济统计、粮食仓储设施统计、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统计、粮食科技统计等。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与粮食流通相关的经营活动(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进出口、成品粮油加工,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养殖、粮油食品及酿造,以及酒精、淀粉等粮食深加工)的企业事业单位,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科研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和本细则的要求,如实提供粮食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六条 地方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指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报送统计报表的义务,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及时发布粮食流通统计信息。加强粮食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努力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十一条 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
第十三条 粮食经营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 3 年。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专项调查应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
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揭示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第二十五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各类粮食企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报有关粮食统计数据。统计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对本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提供的报表资料如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七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同时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点考核事项“加强粮情监测预警”的主要参考依据。对在完成规定的粮食统计调查任务,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八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是否依据原始经营记录,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统计台账,并按照规定期限保留;
(三)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设置统计人员;
(四)统计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五)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六)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七)是否按规定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三条 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分管同志承担主要责任,统计牵头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四条 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班子成员中分管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统计牵头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任何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十条 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编辑:朝阳 仅供分享
价格信息
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粮饲批发价格
时间:2021.12.20 单位:元/吨
品种 | 等级 | 平均价 |
早籼谷 | (15-17)中等 | 2360 |
晚籼谷 | (15-17)中等 | 2480 |
早籼米 | (15-17)中等 | 3360 |
晚籼米(江西923) | 一级 | 6000 |
晚籼米(安徽) | 一级 | 4200 |
浦城晚籼米 | 一级 | 4080 |
东北米 | 一级 | 4680 |
江苏粳米 | 一级 | 4400 |
红小麦 | 江苏中等 | 2920 |
白小麦 | 河南中等 | 2940
|
玉米 | 中等 | 2940 |
大豆 | 中等 | 6900 |
豆粕 | 一级 | 3500 |
籼糯米 | 一级 | 5400 |
麦皮 | 中粗 | 2350 |
大豆色拉油(散装) | 一级 | 10300 |
大豆色拉油(20L) | 一级 | 10600 |
35
2021年12月20
总833期
(2019年5月份开始,每旬一期的粮情快讯内容均可在榕粮网粮情快讯栏目中查阅http://www.fzgrain.com/,但每月最后一期还将以纸质形式发行。)
(责任编辑: 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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